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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/橫山報導〕新竹縣陳姓遊客投訴說,他上週六到內灣風景區玩,把機車停放在內灣國小裡,有管理員向他收取停車費,一部車三十元,他雖繳了,但質疑對方是否真的代表校方收費?校長鄭陳宏說,假日開放校園停車收費於法有據,相關辦法操場旁就有公告。



校長:管理員有識別證

陳姓遊客說,他前幾年到內灣玩,機車也是停在內灣國小裡,當時沒有人跟他收費,而這次在校門口內外都看到收費標語,有人引導他停到校園裡,然後跟他收取每部機車三十元的停車費,雖然有開收據,但他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代表校方收停車管理費。

對此,校長鄭陳宏說,內灣國小為服務遊客及做好假日校園管理,二年多前經縣府教育處同意後,開始在例假日開放停車收費,非例假日不開放,開放時間從上午八點到晚間八點,汽車每次一百元、機車每次三十元。

鄭陳宏強調,代表校方收費和管制疏導出入口交通的管理員,都有穿戴背心、識別證,也會開收據給停車遊客,所收費用進入公庫後部分支應管理、清潔人員人事費,部分用來維修因開放停車被撞壞校園設施。

據校方統計,開放假日停車的車位只有四十五個,如果天氣好的話,一個週休二日大概可以收到一萬多元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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